中共广元市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

发布时间:2023-10-11 16:38:48 来源:蜀道清风网站

中秋、国庆“双节”将至,为持续严明节日纪律,强化警示震慑,驰而不息从严纠治“四风”,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,现将我市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。

一、昭化区政协原副秘书长吴晓军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违规发放福利等问题。2016年至2021年,吴晓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1.8万元,以及高档白酒、月饼等礼品;在任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、区公路路政管理所所长期间,违规决定向区公路路政管理所职工发放购物卡、服装卡。吴晓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20236月,吴晓军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二、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原党委委员、副局长徐成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、消费卡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等问题。2013年至2022年,徐成军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4.5万元、消费卡共计价值2.1万元,以及高档白酒、香烟、红酒等礼品;多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。徐成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,20234月,徐成军受到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三、市计划生育药品器械管理站站长唐茂文违规发放、领取津补贴问题。20168月至201812月,唐茂文违规决定以虚报出差天数的形式,按照每人每月固定标准,向单位5名职工发放上下班和市内通勤交通补助共计6.21万元。其中,唐茂文个人领取1.35万元。202212月,唐茂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违纪所得予以收缴。

四、青川县人大常委会一级主任科员赵仕雄改变公务行程、借机旅游问题。20193月,时任青川县残联党组书记、理事长赵仕雄带领县残联4名干部,前往浙江省湖州市考察学习。返程途中,赵仕雄决定改变公务行程,到南京玄武湖、夫子庙等景点游玩,交通费、住宿费等回单位报销。20239月,赵仕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,其他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,违规报销费用已责令退赔。

经过新时代十年持之以恒正风肃纪,“四风”面上问题得到有效遏制,党风政风焕然一新,社风民风持续向好。但顶风违纪现象时有发生,老问题新表现交织并存,隐形变异行为潜滋暗长,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坚定,严抓不放、反复敲打。

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三年提升行动,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,不断巩固和拓展纪律作风建设成效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“一把手”要发挥“头雁效应”,既带头严格自律,自觉抵制歪风邪气,又严负其责、严管所辖,加强教育引导,推动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,自觉抵制“四风”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紧盯公款吃喝、在隐蔽场所违规接受宴请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、借操办婚丧喜庆之机敛财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,加强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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